為何要搞實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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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要搞實名制?省公安廳表示:
廣東郵包販毒案時有發(fā)生
新快報記者 劉操 通訊員 曾祥龍
去年2月6日,廣州一嫌犯因前女友曾與受害人交往心懷怨恨,自制燃爆物品通過快遞寄給被害人導致其被炸傷,收快遞的安全性引起社會關注。而近年來廣東利用快遞走私、販運毒品犯罪也屢禁不止,去年一年,公安機關在廣州白云國際機場就截獲物流渠道寄往全國的毒品230余件。
“無主”毒品夾帶在各種貨物里,交由托運公司或者托運車輛以及郵政、快遞、物流等進行“人貨分離”的運輸,“賣家”在目的地安排接貨。一旦中間出現(xiàn)什么意外,毒販立即逃遁……省公安廳禁毒局局長王均科曾表示,毒販利用物流販毒通常的狀況是,寄件人的姓名、寄件人的地址、寄件人的聯(lián)系電話、收件人的姓名、地址全部是虛假的,唯有收件人的電話是真的。近期廣東郵寄販毒狀況仍然時有發(fā)生,昨日,省公安廳通報,8月22日凌晨2時許,深圳市機場分局在從深圳發(fā)往山東臨沂市的一快件內(nèi),發(fā)現(xiàn)藏有疑似毒品冰毒1500克。8月23日凌晨,深圳機場刑警大隊接順豐快遞公司報告:在一從惠州寄往上海的郵包中發(fā)現(xiàn)可疑物品。經(jīng)檢查該郵包中多個鐵罐內(nèi)共夾藏有68小包毒品冰毒,共計3300克。
此外,不僅僅是毒販瞄準了物流不用實名制的漏洞,一些被嚴禁或者嚴格控制流通的物品,如仿真槍、涉爆物品、特殊藥劑等,也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物流管理上的問題,很輕松地就運送出去。王均科表示,物流寄遞渠道“不實名”、“不驗視”的制度性漏洞,已經(jīng)成為各類違法犯罪、恐怖和個人極端活動的快車道。
聲音
“幫助我們規(guī)避了很多風險,是一個利好的消息。我自己很支持寄遞實名制,以前最擔心的事情就是寄遞了一些危險物品,畢竟安全第一,誰也不想出事。”
——上海佳吉快運物流惠州公司負責人唐先生
“以后可能很便宜的一些東西不買了,簽收每次都要拿身份證有點麻煩。但我是很支持理解這一規(guī)定的,本身快件就應該由本人來簽收確保安全,以前單位前臺有人簽了自己的快遞,但連自己都不知道,也查不到名字。”
——廣州某省直事業(yè)單位“淘寶控”宋先生
信息首發(fā):廣東明年將試點快遞實名制 寄收需刷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