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前留下的疑團
疑問
14年前留下的疑團
案發(fā)至今已過去14年,許創(chuàng)林等3人出獄后也已回歸生活數年。然而時至近日,他們仍在委托律師胡福傳為自己“洗冤”。胡福傳梳理了案件至今存在的幾大疑團,以便向最高法提出申訴。
當事人口供取得是否合法?
據胡福傳及許創(chuàng)林本人稱,當年在警方預審期間,許創(chuàng)林等人疑遭到辦案機關的非法取證。“我被抓進去后,連著審了幾天幾夜,最后困得受不了,一頭栽倒在地上。”許創(chuàng)林在接受采訪時稱,他在極度疲勞的情況下,意志崩潰,最終不得不在寫好的材料上按下手印和簽字。
三人作案動機為何?
許創(chuàng)林等人原本只是光孝寺內3名普通員工,密謀實施這樣的爆炸案動機為何?法院認為,雖然從法律上講3人的犯罪動機不能明確,但不能得出3人無犯罪動機的結論。且二審法院認為,犯罪動機并非犯罪構成要件,僅作為對嫌疑人主觀惡性大小的參考。故3人的犯罪動機不影響犯罪構成。
現場勘察結果是否有其它可能?
此案警方鎖定3名嫌犯的主要依據,是在他們的住所內檢出與爆炸案現場同樣的硝酸銨及TN T成分。胡福傳律師將勘驗材料提交給長沙礦冶研究院的專家,試圖說明警方在3人住所勘驗得出的物質,有可能是在爆炸后人員走動攜帶形成。但法院認為,警方所做勘驗結論更專業(yè)全面,外地專家的意見不能對抗刑事科學技術鑒定的證明效力。
賣炸藥的人在哪兒?
此案中,提供炸藥、雷管以及定時裝置的綽號叫“大成”的男子究竟是誰?“大成”的未落網為整件事留下了無盡的懸疑。但法院認為,結合許創(chuàng)林等人當初的證言,可以充分認定許創(chuàng)林當年通過老鄉(xiāng)林廣宇購買炸藥的事實。許創(chuàng)林以及律師如今均提出質疑,當年“大成”所居住的黃埔區(qū)南崗某出租屋,房東徐某事后也出庭作證,稱不記得是哪間房子出租給了具體何人。
信息首發(fā):廣州光孝寺爆炸案犯人出獄后告證人索賠5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