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桑達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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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響獨立董事誠信勤勉和獨立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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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
聲明人 汪軍民 鄭重聲明:本人完全清楚獨立董事的職責,保證上述聲明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否則,本人愿意承擔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和接受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處分。本人在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將嚴格遵守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guī)定,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勤勉盡責地履行職責,做出獨立判斷,不受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與公司存在利害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本人擔任該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如出現(xiàn)不符合獨立董事任職資格情形的,本人將及時向公司董事會報告并盡快辭去該公司獨立董事職務。
本人授權該公司董事會秘書將本聲明的內(nèi)容及其他有關本人的信息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業(yè)務專區(qū)(中小企業(yè)板業(yè)務專區(qū)或創(chuàng)業(yè)板業(yè)務專區(qū))錄入、報送給深圳證券交易所,董事會秘書的上述行為視同為本人行為,由本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聲明人:汪軍民
日 期:2014年7月17日
證券代碼:000032 證券簡稱:深桑達A 公告編號:2014& 033
深圳市桑達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聲明人江小軍,作為深圳市桑達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現(xiàn)公開聲明和保證,本人與 深圳市桑達實業(yè) 股份有限公司之間不存在任何影響本人獨立性的關系,且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業(yè)務規(guī)則對獨立董事候選人任職資格的要求,具體聲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guī)定不得擔任公司董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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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人符合該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任職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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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經(jīng)按照中國證監(jiān)會《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培訓工作指引》的規(guī)定取得獨立董事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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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內(nèi),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不在該公司及其附屬企業(yè)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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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請詳細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內(nèi),本人及本人直系親屬沒有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1%以上的已發(fā)行股份或是該公司前十名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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