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信對方公安身份撈丈夫 被騙55萬人財兩空(2)
陳某表示,他和海淀公安分局的領導關系很好,能幫助姚某將王某弄出來,但是稱辦理這件事需要40萬元。當天,姚某將此事告知了許某,許某救夫心切,緊急籌措了40萬元交給陳某,用以辦理解救丈夫王某一事。
幾天后,陳某又找到姚某,稱他可以找到一家公司幫王某做擔保,證明王某有能力還款,促成王某和對方當事人達成和解,這樣就能盡快幫助王某出來,不過提出辦擔保需要再出15萬元。許某再次上當,后將現(xiàn)金15萬元又交給姚某,并經(jīng)姚某轉手交給陳某。陳某在收到錢后,利用朋友所在公司的公章為許某出具了一份擔保協(xié)議書。他還告訴姚某,稱這份協(xié)議書已經(jīng)入了王某的預審卷宗,王某可以在37天之內從看守所出來。
人財兩空難逃制裁
交錢后,許某不斷催問陳某該事進展,陳某則一直推脫稱仍在辦理中。然而王某在不久后被批準逮捕,隨后案子被轉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王某也被轉到了看守所。通過律師,許某才得知卷宗里壓根兒就沒有任何關于陳某所作擔保的材料。而王某因詐騙罪,于2015年2月4日被北京市一中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此時,許某意識到丈夫不可能出來了,便開始向陳某催款,但每次陳某都以沒有錢為由推脫,后許某在去年10月24日報警。近日,海淀檢察院也以陳某涉嫌詐騙罪為由,向海淀法院提起了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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