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現(xiàn)場:臉色鐵青的“微笑”
庭審現(xiàn)場:臉色鐵青的“微笑”
無法進入庭審現(xiàn)場參加旁聽的記者,直到上午的庭審結(jié)束,都沒有離開西安中院的前坪。
很多記者在中午休庭時,通過進入庭審現(xiàn)場的同行獲得了部分庭審情況,更多的信息在下午庭審結(jié)束后,逐漸清晰起來。
信息顯示,庭審開始時間是當日的上午9時30分,公訴人指控楊達才兩項罪名,分別為受賄罪和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罪。
關于受賄,公訴機關在指控中共提到3次,并來自同一個來源。“楊達才在2011年5月到2012年3月間,為某公司申請設備國家甲級資質(zhì)時,在其辦公室先后3次收受該公司法人代表共25萬元人民幣。”
據(jù)楊達才供述,2011年5月,陜西一家科技公司法人代表常某在該公司申請安全評價甲級資質(zhì)過程中,經(jīng)人引薦,在楊達才辦公室向楊行賄5萬元。“當時,常某將裝有錢的塑料袋放在沙發(fā)上,離開時使了一個眼色。”
出庭作證的常某稱,在楊達才幫助下,其公司的安全評價甲級資質(zhì)申報程序得以加快直至順利審批。2011年底,為表示謝意,常某再次來到楊達才辦公室,將一個裝有10萬元的單肩包放在楊達才的桌子上,稱這是自己的一點心意。
2012年上半年,常某第三次來到楊達才辦公室,將裝有10萬元現(xiàn)金的包送給楊達才。
“上次的錢應該拿回去,怎么又來了?”在常某第三次送錢時,楊達才首先表示了一番推辭,但最終還是收下了這筆錢。“這25萬元有20萬元存入了銀行賬戶,第一筆收受的5萬元,因當時調(diào)到西安時間不長,用來貼補了家用。”
在法庭上,楊達才甚至沒有向證人常某提問。他在回答辯護人提問時,表示自己主動向檢察機關說明了受賄情況。
除受賄罪外,公訴機關指控楊達才的另一項罪名為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罪。公訴機關稱,楊達才被查證的家庭存款為1177.68萬元,其中,有600余萬元能夠說明來源,另有504萬元無法說明來源,涉嫌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罪。
楊達才在回答公訴人的提問時說,能說明來源的財產(chǎn)包括:家庭工資收入190多萬元,妻子高某為親屬(高某弟弟250萬,楊達才表侄女50萬元)代理理財300萬元,妻子自己投資理財收入四五十萬,妻子經(jīng)營的餐飲項目收入一百四五十萬,楊達才及家人全部公積金20余萬元,兒子結(jié)婚及孫子出生親家給的禮金二三十萬,以及母親去世時留下的一筆錢。楊達才表侄女吳某出庭作證時稱曾給其表嬸50萬元,讓其幫忙理財,出事(2012年楊達才身陷“手表門”)后,其要回資金,當時所打收條撕毀。
無法說明來源的500多萬元,到底是怎么來的?楊達才的回答是:“應該是過年過節(jié)下屬或者同學送禮,不知其目的。”
參加庭審的某當?shù)孛襟w記者庭后與本報記者交流時說,30日的庭審沒有過多波瀾,身涉兩罪的楊達才在庭審中,“臉色鐵青,聲音嘶啞,語氣緩慢”。“對于指控,他照單全收,并沒有作過多辯解。”
這位參加旁聽的記者,沒有忘記楊達才“臉色鐵青”后仍然有“微笑”——那無法改變的嘴角上翹的生理習慣。
在最后的陳述中,楊達才說,“關于案子,檢察機關實事求是,法庭依法審判,我工作了幾十年,最后走上犯罪道路,跌入犯罪深淵,追悔莫及。我有認罪悔罪的強烈愿望,請求法庭給我重新做人的機會。”
原文網(wǎng)址:http://www.thesurfingworld.com/html/20130905/352.html信息首發(fā):陜西“表哥”楊達才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