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工資改革 工資不再與級別掛鉤
近日,中共中央召開會議,強調開展法官、檢察官單獨職務序列和工資制度改革試點,要求檢察官工資不再與級別掛鉤,而是按責任大小,工作多少。對于一直在熱議的主審法官責任制尚未出臺。
9月15日上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召開第十六次會議,會議強調,開展法官、檢察官單獨職務序列和工資制度改革試點,要建立與法官、檢察官單獨職務序列設置辦法相銜接、有別于其他公務員的工資制度。
檢察官工資改革 工資不再與級別掛鉤
現狀:根據《法官法》和《檢察官法》的相關規(guī)定,我國現行法官、檢察官職務序列均為十二級。最高法院長為首席大法官,二至十二級法官為大法官、高級法官、法官。最高檢檢察長為首席大檢察官,二至十二級為大檢察官、高級檢察官、檢察官。檢察官、法官等級確定,以所任職務、德才表現、業(yè)務水平、檢察工作實績和工作年限為依據。目前,除部分司法改革試點法院檢察院外,我國現行的法官和檢察官工資制度和公務員一樣,按行政級別和工作年限來確定收入。
改革要求:要實行全國統(tǒng)一的法官、檢察官工資制度,在統(tǒng)一制度的前提下,體現職業(yè)特點,建立與法官、檢察官單獨職務序列設置辦法相銜接、有別于其他公務員的工資制度。就是指未來不按行政級別來制定工資,換句話說,“處級法官”這類名詞或將消失。工資不再與級別掛鉤,而是按責任大小,工作多少。
主審法官責任制尚未出臺
在近幾年,主審法官責任制一直在熱議,也一直未能落地。目前深圳(www.thesurfingworld.com)、海南已進行試點。
此次法官工資改革后,未來有可能按照主審法官、法官助理、行政人員三大類劃分工資分類管理。實行主審法官制后,僅有30%的現任法官可進入到主審法官行列。主審法官直接簽發(fā)法律文書,對案件的質量、效率、效果終身負責,責任無疑加重了。
因此,在物質保障制度上應提高這部分人的職務待遇,包括工資報酬、保險等。主審法官的工資要到位,與其他人員有明顯的區(qū)分。但至于主審法官那如何再進行劃分、按什么標準劃分、如何與工資掛鉤,都要等待細則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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