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套房賣給200戶是什么情況 42套房賣給200戶內幕
四川省達州市達川區(qū)亭子鎮(zhèn)街道一開發(fā)商將自己所建樓盤一房多賣,其中42套房子賣給了200多戶人家,相繼騙得近2000萬元后突然“蒸發(fā)”,導致七八百人一直無法住進購買的新房。
42套房賣給200戶
近日,四川達川警方耗時一年六個月,奔赴成都、樂山、瀘州等地,終于將涉嫌詐騙的開發(fā)商抓回。
每棟樓有50多套房子,除去需要賠償拆遷戶的房子外,幾乎每套房子都有兩三個買房者,有的房子甚至有四五個買房者,被卷進“一房多賣”風波的居民多達數(shù)百戶,當“一房多賣”的消息傳開后,越來越多的買房者去找開發(fā)商周某,而周某見勢不妙,突然從亭子鎮(zhèn)消失了蹤影,留下幾棟爛尾樓。
辦案民警輾轉成都、樂山、眉山、瀘州等地,縝密偵查,歷盡周折,終于在四川省樂山市查找到了犯罪嫌疑人周某的蹤跡,并成功將其抓獲歸案押解回達川。
亭子鎮(zhèn)及周邊的被騙群眾喜出望外,并專門制作了四面錦旗專程送到達川區(qū)公安分局,感謝經(jīng)偵大隊辦案民警。同時,希望司法機關盡快將周某繩之以法,不要再讓其逍遙法外。
如何界定詐騙罪
1,罪與非罪的界限:(1)詐騙財物數(shù)額較小,危害不大的行為,不構成詐騙罪。(2)正常的借貸 代人購物拖欠貨款的行為,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對借貸或拖欠他人財物打算并設法歸還,不構成犯罪。
2,本罪與招搖撞騙罪的界限:(1)犯罪對象不同:本罪只限于騙取他人財物;招搖撞騙罪則是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進行欺騙,騙取榮譽 職務 職稱 福利待遇甚至“愛情”。(2)犯罪客體不同:本罪侵犯的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招搖撞騙罪主要侵犯的是國家機關的正?;顒?(3)如果犯罪分子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騙取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的,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應按詐騙罪處罰。
3,本罪與特種詐騙犯罪的關系:本罪與特種詐騙犯罪之間具有法條競合關系,在適用時,應按特別法優(yōu)于普通法的原則適用法條。
4,本罪與盜竊罪的界限:行為人在實施犯罪活動中既使用了欺騙的手段,又使用了竊取的手段的情況下,如果起主要作用的手段是欺騙,就應該定詐騙罪;如果起主要作用的是竊取,則應定盜竊罪。
5,關于訴訟詐騙的處理:所謂訴訟詐騙,是指行為人偽造證據(jù),通過法院訴訟的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行為。對于訴訟詐騙,不宜以詐騙罪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如果行為人實施了偽造公司 企業(yè) 事業(yè)單位 人民團體印章的行為或者又指使他人做偽證的行為,構成犯罪的,應以偽造公司 企業(yè) 事業(yè)單位 人民團體印章罪或妨礙作證罪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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