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股票發(fā)行注冊制:不盈利公司將可上市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2月9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國務院在實施股票發(fā)行注冊制改革中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有關決定的草案。
股票發(fā)行注冊制改革來了!
這也意味著,以法律修訂為前提的股票發(fā)行注冊制將比預期提早實施。
一、為什么不修法就開始啟動了?
原則上,要先修訂證券法,才能實行注冊制。
也可以特例特辦,由全國人大授權國務院就可以推出。國務院常務會議12月9日通過《關于授權國務院在實施股票發(fā)行注冊制改革中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有關規(guī)定的決定(草案)》。草案明確,在決定施行之日起兩年內,授權對擬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www.thesurfingworld.com)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公開發(fā)行實行注冊制度。
這也是不第一次了,上海自貿區(qū)就有過先例。
2013年8月30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30日作出決定,授權國務院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qū)暫時調整有關法律規(guī)定的行政審批。
二、為什么實施之日起兩年內授權
市場人士表示,出于謹慎考慮。
上海市華榮律師事務所律師許峰說:“通過兩年內授權這種形式做一個過渡,可以積累相關經驗,然后通過證券法的修訂再予以體現(xiàn)。”
換句話說,2017年,證券法也出來了。注冊制到時候也就會更加完善。
- IPO注冊制悄然推進 靜待《證券法》落地
- 證券法時隔10年大修 股票發(fā)行從審核制變注冊制
- 2015年將實施注冊制改革 肖鋼:不必擔心擴容過快
- 姚剛:注冊制方案已經上報 明年將公開征求意見
- 國務院發(fā)布資本市場新“國九條” 推注冊制
信息首發(fā):解讀股票發(fā)行注冊制:不盈利公司將可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