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通知:設住房公積金存繳上限為3760元/月
此前,央企的 天價住房公積金 ,一直備受詬病。昨日,北京一央企的內部網站,發(fā)布通知稱,按照國家規(guī)定,繼繳存額設上限后,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額也將設定上限。
該央企發(fā)布的內部通知,標題為《關于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變化的通知》。文中提到, 近日,中央國家機關住房管理中心通知,自2014年1月1日后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額不超過當期繳存額上限(2013年公積金年度上限為3760元/月),2013年12月31日前繳納的住房公積金,仍可按原規(guī)定提取 。
今年年中確定繳存額上限3760元
該央企內部通知中提到的 2013年公積金年度上限為3760元/月 ,源自今年6月6日,中央國家機關住房管理中心下發(fā)的《關于做好中央國家機關2013年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年度調整工作的通知》。
該文明確, 2013住房公積金年度的繳存額上限,按照北京市統(tǒng)計局公布的2012年北京市職工月均工資的3倍,分別乘以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12%確定 。按照上述方法計算,2013年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3760元。
提取額不超過當期繳存額上限
按照此前中央國家機關住房管理中心做出的規(guī)定,因購房、裝修、租房等原因,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余額。但該央企內部通知中強調, 自2014年1月1日后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額不超過當期繳存額上限(2013年公積金年度上限為3760元/月) 。
今年上限是3760元,明年即使調高了上限,也不會比我們現(xiàn)在的住房公積金高 ,該央企一名職工對新京報記者說, 我們很擔心,是不是以后即使買房子交首付,也不能提出足額的公積金?問人力主管,說買房、租房怎么辦,具體的細則還不清楚;問建行,說得到了口頭通知,上面要求限制提款額度,他們也只能按章辦事 。
該名職工說,他和他的同事準備今年12月底前,把現(xiàn)有的住房公積金余額全部提清, 以后限制了提取額,那么單位住房公積金交的再多也沒多大用,所以單位的繳存標準也會調整吧 。
部分央企職工未聽說提取額上限
是不是所有的央企都將限定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額度?昨日下午,新京報記者撥打中央國家機關住房管理中心的客服電話,沒有人接聽。
此外,首都機場等其他中央國家機關住房管理中心的服務單位職工接受采訪時說,其所在的單位沒有下發(fā)相關通知, 問了人力,沒聽說提取額設上限這回事 。
■ 焦點
超標繳公積金屬違規(guī)行為
中央國家機關住房管理中心將服務對象,分為一級部門、一級部門所屬的在京單位等幾個級別。 一級部門 共計110家。
發(fā)布 關于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年度調整工作的通知 ,系中央國家機關住房管理中心的慣例,每年都會下發(fā)。
但通知每年發(fā)兩次,一次在年中,面向中國人民保險集團、中國人壽保險(集團)等單位;一次在年末,面向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等財政預算單位。
之所以采取一年兩次發(fā)布,源于中央國家機關單位的預算年度不同。全國人大常委會機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政協(xié)機關,最高法、最高檢,各民主黨派中央,各人民團體,及在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為財政預算單位,繳存標準調整應在年末。
所以,中央國家機關住房管理中心今年年中發(fā)布的 關于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年度調整工作的通知 ,并未包括以上財政預算部門。去年底、上月,中央國家機關住房管理中心曾分別發(fā)布了兩個通知,確定了這些財政預算部門的2013年繳存標準,上限為3364元;2014年標準,上限為3760元。
但與以往不同,在最新一期的通知,也就是上月底發(fā)布的繳存標準通知中,中央國家機關住房管理中心首次強調, 根據(jù)《違規(guī)發(fā)放津貼補貼行為處分規(guī)定》,超標準繳存住房公積金屬違規(guī)行為。不允許月繳存住房公積金突破月繳存額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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