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集團困局:創(chuàng)始人遺囑“后三代不準當老板”(3)
按理說,中大國際是徐中大和徐連寬兄弟倆人一起創(chuàng)辦的。二人仍然是公司的最大股東,也分別任公司董事局主席和行政總裁。那么,二人為何又會被董事會罷免呢?
造成這一事件的直接導火索就是 1.5億元存款事件 。原來,2011年9月5日,中大國際就發(fā)布了大意如下的公告:公司曾經將一筆1.5億元的存款存于深圳一家銀行,目的是償還中大國際的外匯借款。當時,董事會要求徐中大和徐連寬兄弟倆負責監(jiān)管及處理購買外匯和償還貸款事務。然而,截止2011年8月底,該轉賬尚未執(zhí)行。于是,董事會作出了成立特別調查委員會、暫停徐中大和徐連寬作為本公司執(zhí)行董事身份的決議。
換句話說,中大國際董事會其實是懷疑大股東徐中大和徐連寬未經允許擅自挪用了上市公司的資金。對此,徐中大給出的解答則是: 這1.5億元集團分文未用。 據徐中大介紹,這一事件曾引發(fā)了一場訴訟,最終以對方撤訴而不了了之。
徐中大懷疑這一事件和中大集團前副董事長張玉清有關系。張玉清,同樣是江蘇鹽城人,曾任燕舞電器副總裁。早在1994年中大集團成立之時,張玉清就成為了集團決策委員會委員,負責資本運作。
據徐中大介紹,中大國際的上市基本都是由張玉清來運作的。上市后,張玉清在中大國際任董事局副主席,所有重大決策、財務賬目、資本運作、年度業(yè)績審計報告、各類法律文件、公告等都由張先簽字確認,再報集團董事局主席徐中大簽字執(zhí)行。
如今,在中大集團的官網上仍然可以看到一篇名為《香港中大內亂的真實起因》的文章。文章中有這樣一段話: 尤其是此次以張為首的香港利益團伙所提出的1.5億的問題,實際上就是預先設計的圈套,目的就是逼迫集團主席、總裁允許將其個人運作的南京中大青山項目裝入香港上市公司,方便其融資、貸款等謀私行動,以最終出賣中大,侵占集團資產。
文中所說的南京中大青山項目是指中大集團與湖北??登嗌侥茉囱芯克芮嗌接?009年9月29日成立的南京中大青山電動汽車有限公司。其中,中大集團和曹青山各以貨幣出資4000萬元和6000萬元,分別占有40%和60%的股權,法定代表人則為張玉清。
據徐中大稱,多年來中大集團已經為此公司累計投入了幾千萬元,產出卻很少。徐中大認為這一合資公司前景渺茫,張玉清則持相反意見。在1.5億元事件爆發(fā)前,張玉清希望中大集團能夠為該公司提供1000萬的抵押貸款擔保,以維持公司的正常運轉。然而,這一請求卻被總裁徐連寬拒絕了。徐中大懷疑,這就是張玉清 策劃 1.5億元事件的直接導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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