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入學難 計生證明成攔路虎
雖然省教育廳已經明令新生入學不能與計生證明掛鉤,但在廣東仍舊有六成以上的城市仍需提供此項證明。
隨著各區(qū)小一和初一學位錄取名單陸續(xù)公布,全市小一和初一的招生報名工作告一段落,但是有關學位問題的討論仍在不斷發(fā)酵。有媒體調查顯示,廣東六成以上地市實行計生與入學掛鉤,要入學必須提供計生證明。日前,廣東省教育廳廳長羅偉其在做客廣東民聲熱線·行風評議面對面活動時表示,省教育廳明確禁止將入學和計劃生育證明掛鉤,但他同時認為,這個問題并不是靠教育廳一個部門就能解決。
省教育廳
禁止新生入學與計生證明掛鉤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明確規(guī)定: 義務教育是國家統(tǒng)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yè)。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部分地區(qū)將學生家庭的計劃生育狀況與孩子入學注冊掛鉤的做法,明顯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規(guī)定,侵犯了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合法權利,應立即糾正。
據(jù)媒體調查顯示,全省21個地級市中至少還有13個仍然把計生證明作為戶籍新生入學的前置條件,包括廣州、惠州、珠海、汕頭、韶關、陽江、梅州、肇慶、湛江、清遠、汕尾、揭陽、云浮等。其中汕頭和珠海,市一級明確要求入學不能與計生證明捆綁,但汕頭金平區(qū)、龍湖區(qū)、珠海金灣區(qū)等仍然要求提供計生證明。珠三角的東莞、佛山、深圳、珠海、中山等市出臺的進城務工子女新生入學辦法,都要求提供計生證。
對此,羅偉其表示,省教育廳統(tǒng)一要求不能把計生證明跟入學掛鉤。但是,對于義務教育階段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讀公辦學校由各市制定相關政策,實行 一市一策 ,各市的情況不一樣。
那本地戶籍新生入學與計生證明掛鉤是否允許? 這是不允許的,我們的規(guī)定是入學跟計生證明不能掛鉤。 羅偉其說。他表示,省教育廳接下來要聯(lián)合計生部門,對全省的類似情況進行調研和梳理。 有一些情況教育廳做得了主,有一些教育廳做不了主,教育廳貫徹的是義務教育法,計生證明貫徹的是計劃生育法。
深圳情況
1+5 文件中要求提供計生證明
調查顯示,90%的受訪者自身或家人在辦理孩子入學手續(xù)時曾需要出示計生證明,而在辦證過程中多數(shù)人因手續(xù)復雜、不清楚流程等而犯難,其中三成受訪者表示需要 關系 。
從深圳市教育局今年3月份發(fā)布的《深圳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4~2015學年度義務教育階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中可以看到:我市小學一年級的招生對象為符合教育法律規(guī)定 年滿六周歲 ,有學習能力,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1.深圳市戶籍兒童;2.符合市政府 1+5 文件的規(guī)定,且能提供相關真實、準確信息材料的非深戶籍人員子女;3.享受市政府相關優(yōu)惠政策人員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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