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車后,市民拼車該如何支付車費呢?
拼車后,市民拼車該如何支付車費呢?
對于深圳敢于創(chuàng)新實行的HOV車道,不少網(wǎng)友點贊。但是,也有市民提出了異議。有網(wǎng)友認為,在解決拼車合法化前不宜推行。究竟是非法營運還是搭順風車,如何進行界定也是一個難題。市民鄧小姐說,自己在美國洛杉磯旅游的時候發(fā)現(xiàn),車輛走國外的合乘車道效率確實會高很多。其實,拼車在國外由來已久,在法國交規(guī)“環(huán)保駕駛”這一章中,明確了拼車的定義:若干乘客共用一輛車行駛同一段路程的行為叫做拼車,拼車產(chǎn)生的費用由所有乘客平分。
美國大中城市的多數(shù)停車場都設(shè)有“拼車專用停車位”,參與拼車的車源可獲得停車優(yōu)惠。此外,美國政府還專門在高速路上設(shè)置HOV(高承載率汽車)專用車道,這種車道只允許乘坐3人及其以上的車輛行駛,駕駛空車強行駛?cè)雽⒈涣P款。同時,“過橋費”一車多人少繳,一人一車多繳。拼車社團會向注冊用戶提供一些固定的拼車地點、停車指南和方向指南。一些亞洲國家也有類似規(guī)定,在新加坡,趕上交通高峰期,私家車空車上路會被罰款;韓國早就實行出租車“合乘制”。
拼車出行時,適當向車主支付油費被視為合乎情理的事情,但這一行為并不被我國目前的法律認可,拼車出行缺乏合法身份。有法律專家表示,我國車輛因登記性質(zhì)不同,被分為營運車輛和非營運車輛,非營運車輛不能從事任何營利性活動,否則就會破壞正常的交通運營秩序,比如對出租車汽車行業(yè)的沖擊、對客運市場的影響等。 對此,市民鄧女士也表示了擔憂。鼓勵拼車后,市民拼車該如何支付車費呢?此外,我國目前沒有關(guān)于拼車的保險規(guī)定和相應險種,一旦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因為車主改變了車輛的性質(zhì),在保險理賠上是不是也可能會存在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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