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可在深參加中考
2016年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可在深參加中考
新快報訊 記者 張國鋒 報道 記者昨日從深圳市教育局獲悉,深圳市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fā)了《深圳市2014-2016年非本市戶籍就業(yè)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我市參加中考的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了2014-2016年非深戶籍就業(yè)人員隨遷子女在深圳參加中考的政策。
●2014-2015
符合 1+5 文件規(guī)定可報考
根據(jù)《方案》,2014-2015年,深圳中考繼續(xù)實行過渡期政策,在《方案》公布前已在深圳初中學校就讀且具有就讀學校學籍的隨遷子女,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fā)深圳市關于加強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及五個配套文件的通知》(即 1+5 文件)規(guī)定的義務教育就讀條件,可以在深圳報名參加中考,按照深圳當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所列戶籍類型,報考相應的公辦普高、民辦普高和中職學校。
不符合上述條件,但具有深圳初三學籍的隨遷子女,可以在深圳參加中職學校自主招生,也可以在深圳參加中考,但僅限于參加民辦普高自主招生,或回戶籍地就讀高中。即今明兩年維持現(xiàn)有政策。
●2016
滿足三個 3年 要求可報考
2016年,非深戶籍就業(yè)人員在深圳具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包含租賃),連續(xù)持有深圳市有效居住證滿3年,在深圳繳納社會保險累計滿3年,其隨遷子女符合深圳市義務教育就讀條件并在深圳市具有3年完整初中學籍,可以在深圳報名參加中考,按照深圳當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所列戶籍類型,報考相應的公辦普高、民辦普高和中職學校。具有深圳市3年完整初中學籍但不符合上述其他條件的隨遷子女,可以在深圳參加中職學校自主招生,也可以在深圳參加中考,但僅限于參加深圳民辦普高自主招生,或回戶籍地就讀高中。
2017年后隨遷子女在深圳參加中考的條件,根據(jù)深圳高中階段學校學位供給情況和隨遷子女在深圳參加中考需求,按照供需基本平衡的原則,另行制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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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內(nèi)增3萬公辦學位
新快報訊記者張國鋒 報道 據(jù)深圳市教育局介紹,未來4年,深圳市政府計劃投入28億元資金,新建和改擴建公辦普高15所,新增公辦普高學位3萬個。
其中,2014年將完成鹽田高級中學新建及深圳實驗學校擴建工程,加快推進市第七高級中學、深大附中高中部新建和育才中學、光明中學擴建工程,力爭開工建設深圳市第八、第九、第十和第十一高級中學等4所學校,加快深圳市第十二高級中學、龍華中學高中部擴建等項目建設前期工作。
據(jù)悉,過去四年,深圳全市新建和改擴建公辦普高11所,新增公辦普高學位2.5萬個,新建和改擴建公辦義務教育學校68所,新增公辦義務教育學位6萬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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